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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多雷并发:股东违规占用资金 公司年报违规披露

王珞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1月6日,新亚制程(002388)发布了关注函回复公告。公司在公告中就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年报收入确认不当、年报披露的业务经营情况不准确以及股权转让等一系列问题做出了回应。

近期以来,新亚制程连续收到交易所的两份关注函与一份监管函,同时,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与警示函。2022年12月31日,新亚制程就关注函所提及问题已发布过一次延期回复公告。 

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 目前仍有5.56亿元未收回

2022年12月26日,新亚制程及新力达集团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新亚制程、许雷宇、胡大富、胡丹、伍娜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据新亚制程近期公告显示,警示函中当事人胡大富已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胡丹已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警示函显示,经查,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新亚制程子公司亚美斯通电子以供应链垫资、预付货款、发放保理款、代付资金等名义,经过多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将大量资金转给新亚制程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新亚制程在1月6日的关注函回复中提到,根据公司的自查情况统计,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公司部分业务往来资金发生额累计24.03亿元。期间构成资金占用的日最高占用额为6.26亿元。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已于2022年9月28日前归还7000万元,截至目前,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尚需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款5.56亿元。 

年报收入确认违规 业务经营情况披露不当

关注函显示,2021年度所披露的23.20亿元营业收入中,仅2.37亿元为自产自销的电子胶水收入,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85.91%。警示函提到,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未准确、完整地反映上述情况,一是未更新披露公司所处行业、业务、经营模式等的实际变化情况;二是未在“主要经营模式”的“采购、销售模式”中区分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生产业务的实际情况;三是未在“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成本构成”中分别披露贸易业务、生产业务的收入与成本构成。

此外,新亚制程按总额法确认了以销定采业务中由供应商直接送货给终端客户的贸易收入,但公司在商品采购、销售的过程中均未实际控制货物,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以上行为同样违反了相关规定。

新亚制程在关注函回复中承认,公司向客户提供的电子制程产品主要分为自产产品和外购产品二大类。公司目前自产产品主要是电子胶水产品,每年约10%左右,占比较低;外购产品主要是公司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即《警示函》中所述的“电子商品代采贸易业务”,每年约80%左右,占比较高。

关于收入确认问题,新亚制程在回复中称,公司2021年度做为代理人的净额法贸易收入中,除财务人员将一笔业务中1886.8万元误记采用总额法核算外,均采用净额法核算。 

股权转让拟发生控制权变更 上市公司未及时披露

新亚制程在1月6日关注函中提到,2022年11月15日新力达集团与宁波维也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2022年11月16日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与保信央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前述两项股权转让款合计金额6.46亿元,可以覆盖所占用的资金往来款。

然而,此前新亚制程就因股权转让一事收到监管函,2022年6月,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在与某交易对手方洽谈新亚制程控制权转让事项时,与该交易对手方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拟以7.7亿元向其转让上市公司1.02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同时拟将所持有9.9%股份的表决权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交易对手方,上述事项将导致新亚制程控制权发生变更。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为新亚制程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将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事项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导致上市公司未就该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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