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凌网络10月10日晚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华青变更为张朝全。
根据公告,截至10月9日,原实际控制人王华青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31.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48%;鹤岗市金益明物资经销有限公司(简称“金益明公司”)实际可控制涵凌网络股份合计为1231.2万股,占总股本的42.94%,金益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朝全。
8月29日,金益明公司分别与公司股东王华青、上海涵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涵麟投资向金益明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涵凌网络240万股股份;王华青向金益明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涵凌网络991.2万股股份。
截至10月10日,金益明公司持有涵凌网络327.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43%,本次收购尚未完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以及未解禁股份的授权函约定,金益明公司通过王华青、涵麟投资间接控制涵凌网络903.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51%。因此,金益明公司实际可控制涵凌网络股份合计为1231.2万股,占总股本的42.94%。张朝全持有金益明公司100%股权,为其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