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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积金新政持续落地:降低首付比例、延长贷款期限、支持多孩家庭购房

宋维东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记者4月6日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23年大连公积金惠民便民“双十条”首条政策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抵押过户”于3月15日落地后,“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筹资金比例、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等第二批“双十条”惠民政策密集落地,于4月7日起实施。

  其中,对接购房人新需求,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提取方面,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租房提取最高额度限制。贷款方面,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不受“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

  新政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其中,首套房贷款,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调整后首付款比例不再区分贷款类型。

  同时,调整二手房贷款期限。新政将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延长至“不超过50年”。这意味着房龄20年以内的二手房可以享受和新房一样的贷款年限,有效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

  此外,放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条件,解决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公积金问题。新政规定,为非大连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销户提取。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微信、网厅等线上渠道办理,无需返回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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