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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王珞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深交所9月7日发布公告,对光线传媒公司、光线传媒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长田以及财务负责人曾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光线传媒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处分原因,深交所公告表示,光线传媒2021年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光线传媒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长田、财务负责人曾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的规定,对光线传媒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1月28日,光线传媒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7亿元至2.2亿元。4月22日,光线传媒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1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1亿元至3.6亿元。4月28日,光线传媒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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