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报道,为了促进社会养老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破解长期以来制约发展的融资难问题,近日,民政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进一步合作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
意见提出,两部门合作重点支持领域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养老产业相关项目等五大类。
意见规定,借款人应为依法成立的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合格主体,具有清晰的产权关系和健全的治理结构,并具有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业务的相应资质。不同类型的借款人需满足相应行业的从业资质和条件。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定价模型进行测算。开发银行养老项目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偿债能力分析确定,最长可达15年,宽限期最长可达3年。
意见还指出,民政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建立广泛的项目入口机制,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优势,向国家开发银行推荐养老项目,提供政策指导,并协助进行项目初选和贷后管理。国家开发银行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融资优势,积极开展养老项目开发、评审、审批及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
民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将建立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开展项目调研和课题研究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监督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