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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联合上交所发布沪市《B转H业务实施细则》

黄一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12月24日,中国结算与上交所联合制定并发布沪市《B转H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去年以来,沪市B股上市公司华新水泥、老凤祥等拟将B股转换为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且已披露了具体实施方案。《细则》积极回应市场需求,按照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为沪市公司办理B转H相关业务提供操作指引。

  资产安全方面,境内投资者应通过股东大会,授权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作为香港结算的结算参与人托管其B转H股份,并授权上市公司选择一家香港证券公司作为在香港联交所卖出股份的经纪商。投资者持有的H股存管在以中国结算名义在香港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并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登记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上述集中存管和名义持有的安排可以有效保障投资者的资产安全。

  转换实施方面,《细则》本着最大程度便利市场和投资者的原则,允许在境内交易的投资者通过原沪市B股账户卖出转换后的H股,并继续使用美元进行结算。投资者在境内的H股卖出指令经上交所技术公司传递,由香港证券公司报送至香港联交所进行交易。

  决策及审批方面,B转H方案除需B股公司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之外,还须履行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有关程序方可实施。截至目前,深市已有3家B股公司完成B转H方案的实施,沪市有2家提出B转H意向。B股公司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决定是否启动B转H相关程序。

  下一步,中国结算和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技术测试及上线、市场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沪市B转H业务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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