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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经济助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邓伟萍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数字经济的时代车轮正在滚滚向前,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新组织、新产业层出不穷,昭示着这个时代快速演变的创新活力和蓬勃强劲的发展动力。随着大量新的供给被创造,人们的生产生活正在加速变革,经济生产、流通、交换、消费正在被全方位重构。

  让人无所适从的是,传统经济学的规律常识、制度规则面临巨大冲击,资源稀缺假设前提被打破,比如数据资源可以被无限使用、持续创造;资源配置机制、供需平衡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则被挑战,比如大量软件和信息服务生产边际成本为零,互联网以免费换用户的商业模式成为行业惯例,数字经济企业可以利用技术、数据、算法、生态伙伴构筑新的竞争规则。

  数字经济发展引发的供给创新,已超越传统经济学的有限供给规律,传统的以GDP为核心指标的经济核算方法越来越无法准确衡量和充分体现新供给创造的新价值体系。当前,数字经济发展成为大势所趋,如何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制定符合数字经济供给新特点的制度体系,提升顺应数字经济市场规律的竞争能力,需要全方位的理论创新。

  在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众多书籍中,由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周春生牵头撰写的《无限供给:数字时代的新经济》一书,立足作者长期跟踪传统产业增长的研究经验,对比分析数字经济催生的产品供给、企业成长新路径,在此基础上梳理和总结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率先提出数字经济无限供给理论,为引导数字经济制度创新和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维框架和理论指导。

  本书创新性地提出了数字经济供给的重要特点——生产可以依据需求无限量供应,这随之影响生产要素配置、资本构成、供需调节等方面的规律变化;由于新供给更多体现在产品功能拓展、质量提升和交易服务创新方面,但其所代表的帕累托改进效应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往往被传统的GDP核算体系低估乃至忽略。本书进一步探讨了无限供给条件下,企业增长的核心因素从供给向用户需求转变,企业增长的路径从规模投入向营销扩展、差异化竞争、创新主导转变,企业以用户、创新、生态构建为核心的增长模式也带来显著的马太效应,“先发优势”和“赢家通吃”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特征。为此,本书针对数字经济产业和市场势力集中的发展特征,提出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做到既能兼顾规模效益,又要防止垄断势力成为社会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障碍。

  当前许多关于数字经济的研究往往专注于要素和产业的转变,更强调技术、数据等要素创新带来的价值增量,技术经济学派特征突出。不同的是,本书以传统经济、传统供给、传统企业为参照系,分析数字经济的发展规律、供给机制和增长模式,运用了更成熟的供给经济学理论体系,从要素、供给、消费、市场、企业等方面进行了更为全面系统的分析,指出数字经济发展五方面特性及其演进:一是生产要素的转变,智慧资本、数字资产成为比机器设备更为重要的生产工具,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智能劳动)之间的差异持续扩大,劳动力质量远比劳动力数量重要。二是供给驱动的转变,技术的快速进步将驱使科技类产品的成本和价格下降、性能提升。三是消费需求的转变,用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将更加苛刻,新模式、新技术创造的新型消费成为消费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户参与生产并日益成为企业的资产和“兼职劳工”。四是市场竞争的转变,垄断现象大大增加。五是企业竞争的转变,企业竞争从争夺生产要素和市场,到争夺用户(流量)乃至用户注意力,中间经销商群体日益没落。

  资源稀缺性是传统经济学的一个基本信条与核心假设,指相对于人们的无穷欲望(需求)而言,土地、劳动力、原材料、资本等资源总是稀缺,无法生产出足够多的产品满足所有人需求。本书指出,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和传播媒介的蓬勃发展,数字经济是无限供给构成的无限经济系统,一旦生产就可以依据需求无限量供给产品和服务。但无限供给需要辩证看待,一是无限供给是指同一产品的无限供应,而非企业能供应无数不同产品;二是无限的零边际成本特性只是成本趋于零,但绝对不是零,依然要增加能源、劳动力等成本;三是无限供给是相对概念,因为需求相对有限,人数有限、人的时间有限,例如有了微信,看微博的人就少了;有了短视频与直播,传统电商平台的流量就受到影响。

  产品的无限供给深刻改变了市场竞争规则,企业增长因素和路径也随之改变。本书通过对比传统企业的有限供给和数字经济企业的无限供给,分析了免费模式、用户扩展、跨界融合、创新主导、生态垄断等新型商业模式的经济学本质。首先,数字经济企业普遍是基于平台提供无形服务,“轻资产”特征明显,且因为产品能够一次研发无限供应,从而表现出产能不受限和产品扩张边际成本为零的优越性。其次,用户规模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资产,利用零边际成本优势推广免费服务、争夺用户成为必然选择。此外,由于数字产品成本低、可复制性强等特性,倒逼企业通过加强创新谋取差异化,通过跨界融合衍生增量服务,通过拓展合作伙伴构建生态壁垒,最终凭借用户规模、技术主导、无限供给等优势形成垄断,显著提升市场集中度。

  通过提出和论证数字经济无限供给理论,作者最终得出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和市场势力集中是一种常态的结论,并建议数字经济制度法规应当要对各种发展利弊进行有效平衡。要依据数字经济发展特点、国家经济发展以及维护社会大众整体利益的需要,完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在执行层面进行强化,合理配置牌照和许可证资源,规范数据、流量共享和交易行为等建议,正是当前国家推动数字经济规范治理的重要着力点,充分体现了本书在理论创新和政策指导上的前瞻性和引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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