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证监会发审委共审核9家企业的IPO申请,其中8家过会,1家被否。过会企业中,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前两年扣非后净利润都是1000多万元,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扣非后净利润1400多万元。
这是否意味着千把万净利润的IPO企业,真的迎来春天了?
中国证券报记者3月30日就此采访多位知情人士获悉,创业板今后将更加包容早期的成长型企业,如果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特别强,前景特别光明远大,那么在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况下,其净利润规模可以相对小一些,让这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迅速发展,“现在你看到净利润只有1000多万元的企业过会了,未来仍会看到这类净利润不高,但能看到其发展前景的公司过会”,知情人士表示。
但是!!!
这并不意味着创业板上市标准降低或者放宽!知情人士强调,在符合发行条件的前提之下,此举的初衷在于挑选一批真正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未来能迅速依靠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企业。
知情人士表示,创业板的审核制度目前未有重大变化,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