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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降温私募EB 机构多持观望态度

赵婷中国基金报

  在定增市场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可交换债作为替代品有可能从中受益。不过,在配置上,现阶段还是以观望为主。毕竟私募EB条款吸引力不大,发行量较小,发行人的议价权更大。

  中国基金报记者 赵婷

  可交换债在资本市场尚属小众,但兼具股性与债性的特质使其在过去一年热度不断攀升,尤其受到私募青睐。然而,近期出台的减持新规将可交换债换股股东也纳入约束范围,这类资产或因此降温。尽管对新规中涉及可交换债的解读有所不同,但多家私募基金投资经理表示,目前在配置策略上暂时保持观望。

  影响几何业内莫衷一是

  近期,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将减持约束范围延伸到首发前股东、定增股东、大宗减持或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可交换债换股股东、股票权益互换股东等。

  新规中对可交换债一笔带过,这对私募EB业务究竟产生何种影响,各家私募的解读不尽相同。

  据了解,私募EB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股东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沪上某大型私募基金投资经理直言,减持新规实施后,理论上私募EB已完全不可行了。“比如,原本16元发行私募EB,按照条款20元可转股,在原来的条件下,股价如果已经是22元,转股后立刻卖出就可获利了结。但按照现在的规定,要半年之后才能卖,而市场变化无法预期,转股就变得毫无意义。”

  合晟资产研究部副总监徐华表示,新规出台之后,对私募EB的约束的确有所加强,但实际影响或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在他看来,尽管换股后可能受到减持约束,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单个资管产品拿到的份额相当分散,一只产品可能只配几千万元私募EB,换股后市值也只有几千万元。与上市公司上亿市值相比,基本上不会碰触竞价系统里减持不能超1%的规定。

  “通常可交换债实现换股收益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换成股票,赚取换股收益;二是到换股期之后,换股收益可推动可交换债本身的价格上涨。如果私募EB投资人受到3%的限制,多出的部分可以不换股,以债的形式卖出,市场上也有流动性,对收益影响不大。”徐华表示。

  一位以做债为主的私募基金人士认为,减持新规之下,对私募EB可能实施“新老划断”。如果私募EB换股后也算作减持,换股周期受到限制,换股期权被削弱,那私募EB其实就是接近于纯债,对EB还是有一定的打击。

  投资策略上保持观望

  在去年定增市场受限之后,私募EB成为部分私募掘金的新洼地。如今,在配置策略上,私募基金则多表示暂时持观望态度。据了解,配置私募EB主要看中两个方面,风险层面,如果没有到转股条件,可以按照债的属性获取票息。如果从股的属性看收益会更高,才会去转股。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基础收益是有保障的,风险较小。从收益层面看,同市场阶段比较,私募EB收益还算不错,性价比也较高。

  “按照现在的市场情况,有合适的项目还是会去看看,但总体会谨慎观望。私募EB本来就少,好的项目也很难拿到,况且私募EB只是作为一个特殊的策略使用。”上述做债为主的私募基金人士称。

  徐华表示,在定增市场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可交换债作为替代品反而有可能从中受益。不过,在配置上,现阶段还是以观望为主。毕竟私募EB条款吸引力不大,发行量较小,发行人的议价权更大一些,监管方面也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去年一共就做了两单,从去年12月份以后就没有再配过私募EB,主要是条款不合适。今年受到IPO冲击比较大,市场对股债价格没有信心,最近两三个月市场已经出现了降温趋势。”上述沪上某大型私募基金投资经理表示。

  对债券投资人来说,公募转债或成为私募EB的替代品。徐华表示,目前交易所已经发了不少公募转债预案,而且申购规则也有所改变,申购已经不再需要定金。如果有替代品可配,也不着急去配私募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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