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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证监局: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全程监管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河北证监局网站1月15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以下简称《规定》)后,河北证监局多措并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扎实推动《规定》在河北辖区落实落地落细。

  首先,深入自学。河北证监局党委在第一时间就学习贯彻《规定》做出具体部署。相关业务处室克服疫情影响,组织监管干部开展线上学习研讨。河北证监局认为,《规定》内涵丰富,要求具体,是对私募基金领域风险事件的发生特点和处置经验的全面总结,是防范化解私募基金行业风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动私募基金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的制度保障,是指引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的行动指南,是优化私募基金行业生态的坚实基础。

  其次,广泛宣传。为了进一步凝聚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规定》效能,河北证监局及时向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规定》全文,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针对性解读,不断强化相关各方对私募基金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私募基金监管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

  再者,组织自查。河北证监局向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对照《规定》的“十不得”禁止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力争尽早在新的起点实现新发展;要求各增量私募基金管理人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机会,树立底线意识、合规意识、法治意识、专业意识,扣好第一颗扣子,走好成长每一步,不断提升规范发展水平。

  河北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总体要求,秉承“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监管理念,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把好市场入口和市场出口两道关,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全程监管,严控私募基金增量风险,稳妥化解存量风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推动辖区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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