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康达尔(000048)2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16年2月17日,京基集团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以34.02元/股的价格买入林志(通过其控制的股票账户名义持有人为“林志”、“杨开金”、“陈木兰”、“郑裕朋”的股票账户)持有的康达尔股份1953.84万股A股普通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5.00%。支付资金总额为现金6.65亿元。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去年9月7日公司公告,2015年8月31日,林志、京基集团及王东河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各方作为康达尔股东,将就共同行使康达尔股东权利事宜达成一致行动安排,对康达尔运营过程中需要股东决策的事项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
根据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后,林志(通过其控制的股票账户名义持有人为“林志”、“陈立松”的2个股票账户)持有康达尔股份1877.22万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4.80%。林志控制的股票账户名义持有人为“陈浩南”、“凌建兴”、“刘彬彬”、“谭帝土”、“林举周”、“邱洞明”、“赵标就”、“温敏”、“杨开金”、“陈木兰”、“郑裕朋”的股票账户已不再持有任何康达尔股份;京基集团持有康达尔股份9706.15万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24.84%;王东河持有康达尔股份36.29万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0.09%。林志、京基集团及王东河合计持有康达尔股份1.16亿股,均为A股普通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29.74%。
公司表示,公司公告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王东河送达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基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不代表公司对该公告所述事项的认可或确认。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还强调,陈木兰、林举周、郑裕朋、陈浩南、陈立松、谭帝土、赵标就、温敏、邱洞明、杨开金、凌建兴、刘彬彬等12名自然人股东,是林志的一致行动人,但该12名自然人未按要求在权益变动报告中以和林志所披露信息同等的范围和标准披露有关信息,未披露他们过去五年的任职情况。希望京基集团能就12名自然人股东在购买康达尔股票时是否属于京基集团或旗下企业员工予以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