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公司要当心
每经投资宝(微信号:mjtzb2)注意到,在规则适用方面,《重组办法》的过渡期安排将以股东大会为界新老划断,即:修改后的《重组办法》发布生效时,重组上市方案已经通过股东大会表决的,原则上按照原规定进行披露、审核;其他按照新规定执行。
综合来看,《重组办法》对“近三年被公开处罚和近一年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壳公司”试图“卖壳”的行为将形成抑制。
据每经投资宝(微信号:mjtzb2)梳理,仅今年以来已有15家上市公司(数据均剔除创业板公司)因本身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违法违规而被公开处罚,包括福建金森(002679,SZ)、顾地科技(002694,SZ)、恒邦股份(002237,SZ)等。
以中科云网(002306,SZ)为例,今年4月29日,已处于净壳状态的中科云网发布重组预案,发行股份购买四川鼎成100%股权。本次交易虽然按照现行的《重组办法》不构成借壳,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科云网2015年9月曾因虚假信息披露而受到公开处罚。根据修订后的《重组办法》,中科云网日后如果“卖壳”的话,势必会受到影响。
一般认为,“壳公司”具有市值低、持股分散、业绩较差等特性,据民生证券日前梳理,2016年有52家上市公司最具壳资源潜力。在这份名单中,每经投资宝(微信号:mjtzb2)发现,*ST蒙发(000611,SZ)、上海三毛(600689,SH)、三木集团(000632,SZ)等三年内均被公开处罚过,依照新规,上述股票在短期内同样无法被借壳方“相中”。
而近一年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有14家,包括八菱科技(002592,SZ)、宏磊股份(002647,SZ)、协鑫集成(002506,SZ)、上海物贸(600822,SH)、珠海中富(000659,SZ)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