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资产评估质疑
根据预案,安泰集团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初步作价16.4亿元,置入资产初步作价43.2亿元。差额部分由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其中发行价格为4.20元/股,发行数量为40642.86万股,现金支付为9.73亿元。
此外,公司拟以4.98元/股,向安泰高盛、北京闽兴、高熙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20亿元,将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标的公司海坛古城智慧旅游系统项目建设。其中,安泰高盛认购不超过6.6亿元,北京闽兴认购不超过5.1亿元,高熙宇认购不超过1.5亿元。市场人士质疑的是,此次交易置入资产同元文化采用动态市盈率指标,而可比上市公司计算则采用静态市盈率标准。
李猛表示,评估机构对置出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预估,以201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置出资产未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为16.52亿元,预估值为16.39亿元,预估增值率为-0.73%。对于置出资产的预估结果,因其盈利能力偏弱,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上述估值结果基本与账面净资产相当,未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置出资产的估值具备合理性。
对于置入资产估值的合理性,李猛表示,对同元文化采用收益法进行预估,以201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同元文化账面净值为13.03亿元,预估值为54亿元,预估增值率为314.54%。截至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案中仅披露了标的资产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预估值,相关资产最终评估结果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截至2016年6月30日,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51.41倍,本次交易标的同元文化股权作价的市盈率为11.22倍,显著低于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的市盈率。
李猛认为,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及配套地产,由于近期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中没有与同元文化主营业务完全相同的公司,故选取A股市场2014年以来重大资产重组中收购房地产企业的已过会可比交易案例进行对比。可比案例市盈率在8至13倍之间,平均市盈率为10.46倍,同元文化股权作价的市盈率为11.22倍,标的资产市盈率处于可比案例范围之内,资产估值处于合理区间,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评估师、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贾永跃表示,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规定,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应当依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分析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地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评估方法。根据重组办法,估值机构原则上应当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或估值,但这是原则性规定,不是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