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王维波)唐山港(601000)11月7日晚公告,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10#、11#、纯碱泊位等3个经营性泊位相关资产,包括泊位及与泊位配套的堆场、土地及码头前沿海域和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所有的10#-11#泊位后方土地及附着物,包括10#-11#泊位堆场、集装箱办公楼、集装箱交接库等资产。上述资产预评估值合计为27,933.02万元,增值率为45.15%。
截至目前,唐港实业持有公司43.4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集装箱公司为唐港实业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告表示,本次资产收购,有利于加快港区功能调整,以专业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实现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提升整体资本运作能力和质量,提高上市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关联交易,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业内人士分析,唐山港此次收购上述资产实际上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唐山港总体规划》将京唐港区第三港池南北两岸做为集装箱码头作业区而进行的。而现有的两个集装箱作业区与港区规划的和集装箱发展密切相关的物流园和集装箱场站,处于割裂状态,难以形成合力吸引集装箱货源。因此,必须进行整合和改造。改造后,原来的集装箱码头将用于杂货区作业,而公司在这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优势,收购后有利于港口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充分挖掘相关码头优势和发展潜力,不断放大“1+1>2”的整合效应。并可通过合理地规划相关码头泊位的布局,合理地分配、使用岸线资源,差别定位各码头功能,统一规划未来各码头的产能扩张计划和港区外的综合物流资源,实现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提高上市公司的经济效益。另外,本次收购有利于实现集团港口主业和延伸服务领域的经营性资产将来整体上市,有利于避免该公司与唐港实业潜在的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