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盘侠”是谁?
东北特钢并非国内第一家受市场寒冬冲击倒下的钢企。
早在2014年初,由于国内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加上经营不善等因素,山西省最大的民营钢铁集团海鑫钢铁就因债务压顶、资金链断裂而被迫停产,并于2014年11月进入司法破产重整。
2015年9月,几经波折后,资金实力雄厚的民营钢企建龙集团37亿接盘海鑫全部股权。被建龙收购后,山西海鑫改名为山西建龙。今年4月30日,重整后的山西建龙如期点火复产。
而另一家位于天津的国有钢企渤海钢铁集团,则在今年初深陷近2000亿债务危机被迫拆分,四家子公司直归天津国资委管理。而相关债务重组的工作至今仍在推进中。
我的钢铁网总编徐向春分析称,对地方政府而言,大型国有钢企不仅是地方重要经济支柱和税收来源,还关联着就业和稳定等多方面因素。所以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更希望能引入战略投资人对危机中的钢企进行重整摆脱困境恢复生机。
尽管1日的债权人会议并未提及重整方案,但强调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重要性。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近期,宝武钢铁集团、鞍钢集团、中信泰富特钢集团等大型钢铁央企曾与管理人方面进行接洽。但在上述分析师看来,“东北特钢本身盘子大,负债包袱重,加上产品涉及军工,最后可能是大型钢铁央企来接盘重整,民营钢企接盘的可能性不大。”
上述分析师也表示,“从央企、资金实力、地域角度来分析,鞍钢集团接盘的可能性较大。宝武钢铁集团才刚合并成立,内部业务整合还未理顺;而中信泰富特钢总部在江苏,虽然同为特钢企业,但地理位置比较远。”
2日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别向宝武集团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外宣负责人求证,对方均表示目前尚无任何信息需要发布。而截至2日晚发稿,记者未能拨通鞍钢集团外宣部门电话对此事置评。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郑志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若有特殊情况及正当理由,可以再延期3个月。
也就是说,东北特钢管理人最迟应该在2017年4月前提出重组方案草案,最晚不得超过明年7月。
郑志斌表示,化解钢企债务危机会面临许多困难和博弈。“一家钢企的债务问题应如何解决,要根据其性质及所处地域、行业及债务规模而区分对待。”
郑志斌建议,在东北特钢的案例中有上市公司的平台,破产管理人可以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来化解债务重组难题。“在重组方案中,可以在金融工具方面尝试创新,比如债转股、可转债、优先股等。单有一个债转股的手段,也许还不够用。”
郑志斌还强调,无论最终重组方案通过了展期、债转股、可转债等哪几种手段,都是为了争取以时间换空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让整个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