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杨 整理
2016-12-05 16:53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宝武合并获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复
宝钢股份5日晚间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集团通知,中国宝武集团已于近日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并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表示,公司本次合并尚需获得的授权和批准包括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合并涉及的相关事项的核准以及通过必要的境外反垄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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