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将扣约4.2亿元
对于减持原因,世纪游轮公告称,彭建虎因其自身资金需要,而彭俊珩因其自身资金周转需要。
此次,按照彭建虎父子减持金额约34.7亿元,会如何财务规划?业内人士指出,首先是扣除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换言之,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总市值的85%,而个人所得税率为20%。
全流通后IPO公司发行前限售股个人客户,个人所得税额=(收入-成本)×20%。由于彭建虎的持股减持均为56元/股,彭建虎应纳税为减持的4693万股中的原始股部分3974.7万股,即(3974.7万股x56元/股-3974.7万股x56元/股x15%)X20%,即3.7839亿元。
彭俊珩应纳税额为1457.23万股的原始股445万股,如按照该部分减持价按照约55元/股,则个人所得税额为(445万股x55元/股-445万股x55元/股x15%)X20%,即为4160万元。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樊朝中指出,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成本,是针对2012年3月1日以前上市的企业,而2012年3月1日之后上市的企业,计算原始股的成本已有可行依据,将按照原始股实际成本计算,而IPO原始股实际成本由于非常低廉,往往不到转让总市值10%,这样,应纳税所得额比例将占转让收入90%以上。
而世纪游轮为2011年3月2日上市企业,可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成本,应纳税所得额为总市值的85%,因此,减持的税负非常划算。
这样,不考虑到减持所缴纳个税中地税可能返还优惠以及其他因素,理论上,此次彭建虎父子减持股票市值约34.7亿元,要扣除约个人所得税4.2亿元,剩下约3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