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浙江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成为科技平台的主动追求

高佳晨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高佳晨)日前,在2021中国普惠金融论坛期间的一场金融科技伦理座谈会上,中国社科院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浙江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学术委员段伟文表示,数字治理的规则中,相对较软的伦理规范用来实现商业逻辑与社会价值的有益统一;硬约束作为监管依据的法律法规,应该用来防范严重的风险。

  本次座谈会上,多位专家和业界代表认为,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和应用都走在世界前列,金融科技发展越是快速,金融科技的伦理治理就越为紧迫。

  浙江数字金融科技联合会会长、浙大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贲圣林认为:"只有各市场主体一起努力,通过政产学研一体化,将伦理、责任融入发展的血脉,才能建设好金融科技可持续发展赖以生存的伦理体系,才能助力中国的金融科技为全球做更多的贡献。"

  如何让伦理意识"内化于心",成为金融科技平台守正创新的主动追求?与会专家认为,全社会的金融、金融科技知识、数字素养和科技伦理的教育至关重要。

  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指出,目前国际上把此问题落实到解决数据治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两方面。他建议金融科技平台在公司发展理念、产品设计、产品销售等环节,就要把客户权益保护作为一种商业策略,主动选择,才能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本次座谈会由浙江数字金融联合会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与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合举办,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以及蚂蚁集团等业界代表参加。浙江省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是今年3月成立的全国首个省级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蚂蚁集团、浙商银行、连连支付等浙江金融科技企业代表也受邀加入,以更好地实现学界理论智慧和业界实战经验的有效整合与互动。目前委员会已陆续开展包括发布"浙江金融科技伦理倡议"、参与"金融科技伦理视域下的数据治理问题"等重点课题研究以及金融科技伦理指引国家标准的编写、金融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建设等系列工作。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