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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相关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六类情形不得境外发行上市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12月24日消息,证监会就境外上市相关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证监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境外发行上市:一是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禁止上市融资的情形;二是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查认定,境外发行上市威胁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三是存在股权、主要资产、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权属纠纷;四是境内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五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六是国务院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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