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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商誉减值审计程序不到位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出具警示函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浙江证监局网站12月8日发布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赵金、樊小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相关当事人在执行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重大股权交易审计程序不充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审计程序不到位、商誉减值审计程序不到位、利用组成部分会计师审计程序不到位等问题。

  浙江证监局指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赵金、樊小刚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相关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该局决定对相关当事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及时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审计执业质量。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浙江证监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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