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保障就业政策
调查结果显示,丹麦人对全球化前景表示乐观,并不担心会失去就业机会。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其独特的灵活保障就业政策(Flexicurity)。丹麦的这一模式包含三个重要的支柱:
首先是灵活的雇佣和解雇政策。在丹麦,员工和雇主代表组织签订集体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并进行了双方一致认可的告知,雇主有权利在任何时候以不承担离职成本的形式解雇员工。约有25%的丹麦私营企业工人每年更换工作。
其次是有保障的失业安顿政策。丹麦绝大多数人都参加了失业保险,社会保障程度高——最低收入工人可以拿到90%的工资,因此,员工不会陷入贫困。
最后是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丹麦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系统,为所有失业人员提供指导、教育和培训,每年为此投入的资金占到GDP的1.5%。
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丹麦对于终止合同的规定更加宽松,这是因为丹麦就业政策的目的是促进“就业安全”而非“岗位安全”。这个模式有两大好处:一方面,让雇主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雇员人数;另一方面,也让雇员获得失业保障和再就业的技能培训。
丹麦模式是基于该国各个社会党派、团体长达一个世纪的对话和谈判而诞生的。这一模式在2007年被欧洲委员会推荐给欧盟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