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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对广东珀源私募基金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万宇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万宇)广东证监局5月31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因违反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广东珀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近期,广东证监局对广东珀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向不特定对象夸大、片面宣传推介“煜融翻倍黑马基金”(以下简称黑马基金)“私募国中岛基金第1期-煜融金钻3号”“煜融财富1号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国中岛基金第2期-煜融飞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产品;二是未对黑马基金进行风险评级;三是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黑马基金清算事项;四是未妥善保存黑马基金相关资料;五是在公开宣传推介材料中展示“蜂鸟基金”“大黄蜂基金”“煜融兔子一百”“煜融兔子1号”“煜融欣蛮1号”等非你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的业绩等信息,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准确认识你公司私募基金风险。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以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相关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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